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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死蔷薇(现言,黑帮,h,1v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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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:我是狗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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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了,我不要手机了……”

起初,陆南之还能哭着求饶,但后来,她被打得说不出一句话。

喉咙里是铁锈一样的血腥味,视物也变得模糊。

不知过了多久,斯庭把她从地上拖起来,就像捡起一块抹布。

陆南之被和他对视,那双魔鬼一样的眼睛,让她浑身颤抖,“对不起……我错了……”

出于本能的哀求。

斯庭看着她满脸是血的脸,病态的笑容让觉得毛骨悚然,“收起你自以为是的小心思。”

“我不像斯仲豪,喜欢用药豢养药狗,”那是陆南之第一次知道boss的名字,“但我也希望,狗就是狗,明白吗?”

“我给了你最好的,你想要的一切,应有尽有,因为我最宠你,最喜欢你,我甚至不愿意伤害你,但我今天觉得,我是太宠你了,不给你点儿教训,你好像都忘了,谁是主。”

斯庭笑着,咬着后槽牙,眼像扎进陆南之心里的刀子。

她怔怔看着他,有气无力地问,“所以,我是,狗吗?”

怕是连狗都不如吧,陆南之想,至少换做是她,养一条狗,也不会随便打骂,也会怕她的狗伤心难过的。

尊严比地板上的尘埃还要低,从那天,她收下那件高定礼服开始。

陆南之从初中起,就为了钱,周旋在各种各样的男身边了。

她是他们那个小城市数一数二的大美,多少当地的有钱公子哥或者公子哥们的爸爸,对她趋之若鹜。

钱这种东西,从来都是不够的。

陆南之想要,想要更多,想要比更多还要多。

子她过够了。

她学习很好,永远在年级名列前茅,可成绩能让她拥有一切吗?

不过是985、211的大学;不过是平平无拿着死工资的白领;不过是从小城市出去,又被高额的消费和房价劝退,回到小城市的特级教师。

她想要的,是金钱之上的,阶级。

“男嘛,就是我用来往上爬的提款机,不算是的。”陆南之云淡风轻地说。

原来,她从来不是猎手。

还以为,用自己换金钱的手段有多么高明。

来,她其实连猎物都算不上,不过一块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抹布。

我是,狗吗?

她没有听到斯庭的回答,虚弱地晕了过去。

眼泪藏在了血里,它们悄无声息地融为一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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